第一条 梦之舟文学社编辑部是旨在推进原创文学发展和增强网友联络的网络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 编辑部基本任务: 1.审批每篇梦之舟文学社网站原创来稿。 2.组织文学专题活动。 3.推荐优秀稿件到相关传统媒体,在作者和媒体间起到桥梁作用。 4.监督梦之舟文学社网站的运行。 5.加强与其他相关文学团体、网站的联系。 第二章 编辑 第三条 承认本编辑部章程,拥有一定数量作品的注册作者,经过申请可为成为编辑部见习编辑。 第四条 编辑部见习编辑经过两周见习期,经编辑部审核批准可成为编辑部正式编辑。 第五条 编辑的权利和义务: 1.编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编辑对编辑部工作有讨论、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编辑有参加编辑部举办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4.编辑作品、文集享受优先推荐。 5.编辑应遵守编辑审核须知,认真审核来稿,遵守编辑部章程,完成编辑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本编辑部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编辑部根据文体性质划分为散文组、小说组、随笔组、诗词组,各组设负责人1~2名。 第八条 各组负责人的产生采用推荐和选举相结合的方法。 第九条 各组负责人职责 1.协调本组编辑稿件审核情况。 2.组织本组活动和布置工作任务。 3.修改编辑部章程,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对不称职的编辑由本组负责人提出后,经编辑部讨论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行退出编辑部,取消编辑权限: 1.不请假,连续两周不参加稿件审核。 2.不请假,连续三次不参加编辑部活动。 3.使用伤害作者自尊心的退稿理由。 4.无故删除作者来稿。 第十二条 编辑部设负责人一名和各组负责人一起主持编辑部的日常工作。编辑部负责人的职责是:主管编辑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全体编辑会议,组织网站活动活动;主持制定编辑部总体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各组的工作,安排协调各负责人之间的分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梦之舟文学社。
梦之舟文学社 2005年03月25日 |